
本报讯(记者 李 宁)近日,国家体育总局发布《关于表彰2013-2016年度全国群众体育先进个人的决定》,宏舜集团总裁刘海鑫被授予“2013-2016年度全国群众体育先进个人”称号。
据了解,全国群众体育先进评选表彰是群众体育领域唯一经中央批准开展,4年一次的评比达标表彰类活动,已连续在6届全运会期间进行表彰,具有很高的权威性和示范意义。本次评选表彰是全民健身上升为国家战略后开展的第一次评选表彰活动。
刘海鑫做为80后新一代的女企业家,积极投身体育事业、挥洒公益热情。近年来,宏舜物业集团在她的带领下,大力实施“全运惠民工程”,先后主办承办了天津市首届“宏舜杯”武术交流比赛、“宏舜杯”津南区少儿武术比赛、“宏舜杯”京津冀传统武术大赛、 “宏舜杯”第二届全国武术运动大赛、津南区武术文化节等赛事活动。同时为把体育事业发扬光大,刘海鑫积极组织成立了“宏舜体育俱乐部”和“津南区跆拳道协会”,有力促进了天津市体育运动事业的蓬勃发展。她先后荣获“全国商业服务业巾帼建功标兵”、“全国物管行业十大感动人物”、“天津市五一劳动奖章”、“天津市三八红旗手”、“津南区最美创业魅力女性”等荣誉称号。在今年的换届选举中又成功当选为津南区人大常委。